2016-11-20

[歧視] 人性

需要思考一下,歧視是人與生俱來的天性,還是後天養成的思考慣性?

像是我皮膚黑,就常被取笑是東南亞人和黑人。取笑的人必然覺得東南亞人和黑人是可以拿來羞辱人的辭彙。被取笑的人如果覺得受辱,代表他心中也認為東南亞人或黑人是被歧視的代表。然而,如果今天大家都生為東南亞人或黑人,就不會有人拿這個當作取笑的對象,所以歧視應該是後天養成的思考慣性,而且跟自身是否與被歧視對象不同有關。

精神病、殘障、跨性別、同性戀,這些在每個國家社會都是必然的少數,應該很少人小時候就被教導要對這些人不好,然後總會有人歧視和霸凌這些少數。我覺得這是人性,人性本惡。只是我們後天被教導要有同理心,因此有些人不敢把歧視表現出來(也就是現在最潮的「我尊重xxx」),但內心或私下偶爾會拿來取笑。所以教育很重要,可以讓這社會更合諧,至少在表面上是這樣。

再談談最近的婚姻平權。前幾天被朋友找去立法院踏青,到護家盟的場子感受一下信仰的奇妙力量。台上媽媽激動地說:「我們絕對不是少數,我們尊重同志,但......」,前一句說法很奇怪,基督教在台灣就是不到5%的少數人口呀,反同婚的更是少數中的少數。至於後一句尊重就有點口不對心了,至於更後面的言論比較像是「我把你當人看,但你要知道你不是人」。少數不代表弱勢,講話也可以很大聲,但不代表是對的。

在這個時代浪潮上,婚姻平權到來只是早晚問題,我們要讓正確的事多快發生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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